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学校社会性奖助基金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发﹝2024﹞292号)要求,结合《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东方毅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现将2024年项目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财经研究院成立“东方毅奖励基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组织申报、评审和申诉。
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曹明星
委 员:李向军 郝秉键 赵国钦 杜纯布 李姗姗 雷丹 车舜嘉 王萌
二、奖项基本情况
东方毅奖励基金设置如下奖项:
1.东方毅国际留学生新生奖
2.东方毅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3.东方毅优秀教学奖
4.东方毅优秀管理奖
具体申报要求和奖励标准详见《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东方毅奖励基金管理办法》(附件1)。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
1.申报材料报送
申报人请按照所申请的奖项类别填写申报表和申报情况表(附件2-7),并附相关证明或者支撑材料,于11月18日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申报表及支撑材料)交到图配楼305车老师处,电子版材料(申报表和申报情况表)发送cjyjy212@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申报人+具体奖项名称”。
2.组织评审
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召开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人只允许申报1项个人类项目,且学院奖助基金与学校奖助基金不得兼报。(团体奖、助学金和特殊说明的项目不受此限制)
2.在往年获得的社会性奖助基金奖项申报材料中已经使用过的成果材料不得再次使用。
3.申报人需要提供申报材料涉及的各项证明材料,否则视为填写内容无效。
4.如申报人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旦查实将予以通报;对于已获奖或获资助的,将撤销奖励或资助、收回证书,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财经研究院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