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校社会性奖助基金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发﹝2023﹞23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财经研究院东方毅奖励基金项目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财经研究院成立“东方毅奖励基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组织申报、评审和申诉。
二、奖项基本情况
东方毅奖励基金设置如下奖项:
1.东方毅国际留学生新生奖
2.东方毅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3.东方毅优秀教学奖
4.东方毅优秀管理奖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东方毅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三、申报范围
1.申报人为学院在岗教工、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含国际留学生),国际留学生新生。
2.申报人符合所申报奖项的评选条件。
3.无校规校纪规定的不予评奖的事由。
四、申报和评审程序
1.申报材料
申报人请按照《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东方毅奖励基金管理办法》进行申报(见附件1)。除申报表外,申报人根据相关奖项要求或者实际需要,可以另行提供相关证明或者支撑材料。学生申报人须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个人成绩单。
2.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于11月20日17:00前将纸质版及支撑材料交到图配楼309魏老师处,电子版附件2-附件7(根据各申报奖项填写)发送至cjyjy212@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申报人+具体奖项名称”。
3.评审
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办法条件评选,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五、申报要求
1.申报人只允许申报1项个人类项目,且学院奖助基金与学校奖助基金不得兼报,团队奖无限制。
2.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后不可再行修改。
3.申报材料中涉及的内容若无证明文件的,视作内容填写无效。
4.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确认,两年内不得申报。
特此通知。
财经研究院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