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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研究院安全检查制度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5日   浏览次数:[]

为维护研究院安全稳定,保障集体财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进一步强化研究院安全管理工作,促使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安全保卫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一、检查概述

安全检查工作是研究院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研究院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有效手段。

二、检查方针

研究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十二字方针,认真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原则和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检查工作责任制,实现研究院安全检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检查重点

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盗、防泄密、防恐暴、防爆炸、防破坏、防投毒、防踩踏、防自然等灾害事故”,特别是对研究院重点要害场所部位以及其他薄弱环节的安全防范等为主要内容进行全面检查。

四、检查形式

(一)日常检查

1.全院各科室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工作,并认真对本科室的安全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科室的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2.辅导员定期组织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自查。尤其对重点要害部位如“机要”、重点防火等重要场所部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明确落实责任人的每日检查和安排组织人员进行每月的定期检查以及重要时间节点和节假日的安全检查。

3.研究院建立安全检查工作档案。认真对每次安全检查的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如检查的时间、部位、组织参加检查的人员、查出的问题、隐患,是否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以及采取的防范措施,隐患整改的落实等,并按学期或年度归档,以备查考。

(二)研究院检查、督查

研究院在每年国家节假日前定期组织对全院进行安全检查;根据研究院各个不同时期安全工作特点组织进行安全检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或学校的工作部署组织安排进行专项检查、督查。

五、检查要求

(一)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明确告知,需要书面告知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急事急报,督促立即整改或在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基础上限期整改。

(二)安全检查工作要做到认真、细致、全面。检查时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对查出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要区别轻重缓急并提出处理意见,并责成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同时认真做好检查登记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财经研究院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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