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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院长张晓涛教授发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评论文章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0日   浏览次数:[]

 

全国两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将自20201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是我国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推动我国外商投资领域法治化建设,为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提供坚实制度保障,意义重大,内涵深刻,影响深远。

 

我院张晓涛教授撰写的《提升国家治理能力 推动制度型开放》文章发表在2019319日《中国贸易报》,文章主要观点如下:

 

一、《外商投资法》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对外开放领域的体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将负面清单概念从投资协议谈判引入国家治理是一个重大制度创新。我国《外商投资法》的立法过程与开放领域的新举措互动、耦合,充分体现“摸着石头过河”和顶层设计相结合的治理智慧以及确保开放行稳致远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制度型开放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用市场化和法治化手段推进开放,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这将为中国经济发展带来新一轮的制度红利,并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二、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继续完善外商投资领域法律体系建设任重而道远

 

《外商投资法》体现了“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衔接”的思想,在推动制度型开放进程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有法可依”只是基础与起点,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法律实施至关重要,《外商投资法》搭建了新时代外商投资法律的“四梁八柱”,未来外商投资领域的法律体系进入“工笔画”时期,还有许多重要工作要做,通过继续推进外资领域的“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和改善外商投资环境,保障外资合法权益,提升投资者信心,将中国打造成为吸引高质量投资的热土。

 

文章原文网址:

http://www.chinatradenews.com.cn/epaper/content/2019-03/19/content_58729.htm

 

 

撰稿:张晓涛

审核:傅强

201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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