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我校财经研究院院长、北京财经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王雍君教授受邀做客清华大学时事大讲堂,担任第168讲演讲嘉宾,并发表了题为“从税收法定到预算法定”的演讲。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税收法定后,学界关于税收法定的讨论不断升温。王雍君教授在演讲中表示,税收法定不是简单地将税收相关的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只有置于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之下,税收法定才能为约束课税权和纳税义务提供可靠的双重保障,并为建设法治国家提供理想切入点。形式法治的核心含义是程序正当,税收程序必须体现法治的基本理念和原则;实质法治则要求税法的制定、变更和解释必须基于正当目的、税负公平分配以及手段与目的的匹配性。王教授还指出,税收法定并不足以将公民的“钱袋子”装进制度的笼子,还需要预算法定的约束。同样,预算法定也必须置于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之下,才能真正成为约束部门权力和守护公款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