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学校社会性奖助基金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发﹝2022﹞17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财经研究院东方毅财经奖学金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财经研究院成立“东方毅财经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组织申报、评审和申诉。
评审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委员,主管副院长,研究生导师、研究生任课教师、研究生班主任或辅导员、研究生教务秘书和研究生代表等任委员。
二、奖项基本情况
东方毅财经奖学金设置“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奖学金”和“国际留学生新生奖学金”,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东方毅财经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
三、工作安排
(一)申请准备
符合申请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同学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2)和《申报情况表》(详见附件3),准备成绩单等支撑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报送申请材料(11月29日中午12点前)
申请人将《申报表》(后附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和《申报情况表》报送至图配楼305,电子版发送至cjyjy212@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申报人+东方毅财经奖学金申请材料”)。
(三)评审委员会评审及公示(11月29日-12月6日)
评审委员会根据当年奖励名额计划和申报情况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四)报送评审结果(12月7日)
按照学校要求将评审结果报送给学校学生奖助基金项目审定委员会备案后,提交给学校资金筹管办公室。
四、申诉流程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提出申诉(申诉申请书应包含申诉人的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申诉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申诉人的签名)。
特此通知。
财经研究院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