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1年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2日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关于博士生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关于印发《中央财经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学校2021年博士招生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复试安排

1.专业基础课笔试

时间:2021年5月13日晚上19:20-21:20

地点: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中财大厦

(注:本次专业基础课考试针对非定向考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考试安排和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2.专业课面试、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时间:2021年5月15日9点30分

地点: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中财大厦三层案例教室9

(注:①此3项考核均以面试形式进行,先进行世界经济专业考生面试,后进行国防经济专业考生面试;②专业课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不少于15分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③请考生面试时携带《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交给学院)

(二)总成绩构成形式及计算办法

总成绩由专业基础课笔试成绩(T0)、专业课面试成绩(T1)、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成绩(T2)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T3)构成。各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总成绩=T0*30%+T1*30%+T2*30%+T3*10%。

(三)录取原则

1.基本原则

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总成绩以百分制计,总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

2.学院录取原则

(1)报考考生按考核总成绩排名,在专业总招生计划内,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专业基础课未达学院后期划定的单科线,专业课考核、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考核、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任意一科未达60分,总成绩未达60分,均不予录取。

(3)应届硕士毕业生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的不予录取。

(4)申请人提供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者,不予录取。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车老师

咨询邮箱:cjyjy212@163.com

财经研究院

2021年5月12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