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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研究院教师科研项目仪器设备自采采购流程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01日   浏览次数:[]

一、进行采购前:

1. 项目采购负责人填写《财经研究院资产购置申请单》(附件1)、(含电子版),并交给资产管理员,经研究院领导审批同意后,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填写采购申请表,待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可进行采购,采购应按照学校关于科研仪器设备自采的相关办法执行。

2. 项目采购负责人需自行组织不少于3人的项目采购小组,负责开展采购具体工作。

二、进行采购:

1.项目采购小组应选取不少于2家以上的供应商,采用竞争性方式综合比较后,按照“同等服务,价格最优”的原则,择优选取供应商,并按照学校合同管理办法签订合同(电商采购除外)。采购过程应形成采购项目采购报告(附件2),采购项目需求和结果公示表(附件3),并将附件3发给资产管理员交宣传部在校园网予以公示。《中央财经大学采购申请表》(资产管理员打印)、采购报告和网站公示截图等采购资料应以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形式交资产管理员留存备查,留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

2.特殊情况只能向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突发紧急情况无法向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需求单位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在学校官网进行采购需求公示(附件4),公示期不得少于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照可向唯一供应商以合理的价格采购。采购过程应形成采购报告,采购需求和结果应在校园网予以公示。《中央财经大学采购申请表》、采购报告和网站公示截图等采购资料应以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形式交资产管理员留存备查,留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

三、采购完成后:

1.将发票、《采购验收登记表》(附件5)(出厂号或序列号为必填项)《中央财经大学采购项目采购报告》(需3人项目采购小组签字)《中央财经大学采购项目需求和结果公示表》(含电子版)交给资产管理员,资产管理员对资产进行登记建账,资产科审批入账后打印对账单。

2.项目采购负责人凭预约报销单、对账单、发票(采购负责人签字)、《采购验收登记表》《中央财经大学采购申请表》、刷卡记录、合同(如有)到财务处报销。

财经研究院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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