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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研究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5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中央财经大学处置火灾事故预案》(保字〔2014〕8号 )的要求,为了及时控制、妥善处置学校发生的火灾事故,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火灾”是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本预案适用于财经研究院在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所属安全管理网格。

  1. 组织机构

    财经研究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的指挥协调组,负责火灾现场处置及善后处理。在指挥协调组之下成立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媒体家长接待组。灭火行动组由办公室工作人员、青年教师担任组员;疏散引导组由办公室工作人员、研究生辅导员担任组员;安全防护救护组由办公室工作人员、青年教师担任组员;媒体家长接待组由办公室工作人员、研究生辅导员担任组员。

    三、处置原则

    迅速到场,判明火情;疏散人员,抢救伤者;封锁现场,控制火势;认真调查,如实报告。

    四、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一)报警。发生火灾后,发现人第一时间拨打校内报警电话:62289110,并说明着火地点、部位、火险情况。同时向研究院安全员(学生向宿舍管理员、辅导员)报警,紧急情况,火势已起难以控制,立即报火警119。

    (二)接警。研究院安全员或辅导员接到报警后,根据发现火险报告的情况,立即判明火险的性质(燃气火险、电路火险、爆炸火险、实验火险、违规用电器火险、违章作业火险等),迅速组织第二灭火力量赶赴现场。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切断电源、关闭燃气阀门等,并向研究院分管领导报告,视火险情况报119火警,请求消防队支援。

    五、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一)贯彻速战速决的指导思想及“先控制、后消灭”的基本原则。

    (二)初始火灾单位的处置程序。

    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或发现火情人员要报告研究院安全员(学生向宿舍管理员、辅导员报告),与灭火行动组形成第一灭火力量,及时使用最近的灭火器和消火栓进行扑救,有效地控制火势,阻止蔓延速度。同时疏散引导组要组织人员有序疏散并报警。学校领导及灭火队员赶到火灾现场后,指挥协调组要简明汇报火灾情况,提供准确信息。

  2. 不同部位初始火灾的处置程序。

    1.研究院所属办公场所发生火灾,灭火行动组和疏散引导组成员应立即赶到火灾现场,组织人员利用周围一切能够运用的灭火条件(灭火器、消火栓、水盆,棉被等),扑灭火灾或阻止火势蔓延,同时组织师生疏散。

    2.研究院所属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疏散引导组成员应立即赶到火灾现场,协助宿舍管理人员组织学生疏散。

    3.教学楼内教室发生火灾,正在上课时,研究院教师应组织学生利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待楼管员或保卫处接警赶到现场后,做好学生疏散工作。

    六、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一)现场疏导。

    火灾一旦发生,疏散引导组成员要迅速组织楼内人员从安全通道有序疏散,撤离火灾现场。门卫负责为前来灭火的消防部门人员、车辆清除道路障碍,开辟通道,引导其进入火灾现场,为消防人员就近提供消防水源,积极配合消防部门进行扑救。

    (二)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

    1.指挥协调组在火灾初始阶段,应准确判定火情,积极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处置火情,正确通报火灾情况,镇定地组织指挥疏散。疏散引导组要利用广播、喇叭、喊话等形式,说明起火部位和火势严重程度;说明哪些部位的人员需要疏散,哪些部位是安全的;说明利用哪条疏散通道和到达何处最安全;说明疏散通道及采取的措施,减轻人们对火灾的恐惧,稳定情绪,维持疏散秩序。

    2.对火势较大,直接威胁人员安全,影响疏散时,指挥协调组应立即组织有关精干人员,会同灭火行动组与及时到达火场的消防队员,可利用各种灭火器材及水枪,全力堵截火势,掩护被困人员疏散。如人员较多,由于惊慌混乱而造成疏散通道和出入口堵塞时,要采取必要的手段强制疏导,防止出现伤亡事故。

    3.对疏散出来的人员,要加强脱险后的管理,制止脱险者重返火场内,必要时应在建筑物内外的关键部位配备人员。

    七、通讯联络及信息报告程序

    研究院安全员和辅导员接到报警后,要迅速向指挥协调组汇报并视情向消防部门请求支援。指挥协调组迅速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通知有关小组成员集结,随时下达命令。火灾发生后,指挥协调组要第一时间向学校保卫处报告;火灾扑灭后,指挥协调组要第一时间向学校保卫处报告火灾受损情况和人员情况。

    八、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一)安全防护程序。

    当火势危及到人员生命安全时,疏散和抢救生命是指挥协调组的主要责任;火势威胁到贵重物资时,要尽力保护和疏散贵重物资;当火势向上下左右不同方面蔓延时,要利用现有灭火器具阻止火势发展;当火场有爆炸、倒塌、扩大灾害事故等特殊险情时,要指挥人员撤离险区。指挥协调组根据火场情况,在公安消防人员到来之前,必须把首先到场的灭火力量用于火场的主要方面,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控制火势蔓延。

    (二)火场救护的程序。

    1.安全防护救护组赶赴火灾现场后,按照指挥协调组的指令,就近组织火灾伤员救护,根据人员伤情作出留置观察或转送医院。视情况与120救护联系,或报指挥协调组调派校内车辆。

    2.安全防护救护组在火灾扑灭后,根据指挥协调组的指令要维护起火点现状,以备公安消防部门查清起火原因和确定火灾责任,同时清理和清点过火物品和烧毁物品,以备评估火灾损失。

    九、媒体、家长接待和善后处理程序

    火灾发生后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需报请学校宣传部、新闻中心及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方可接受采访,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

    有关家长接待和善后处理事项按照学校工作部署要求执行。

  3. 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央财经大学处置火灾事故预案》执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财经研究院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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