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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研究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5日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发挥研究生“三助一辅”在人才培养、人力资源补充、助学助困等方面的多重作用,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0〕62号),特制订财经研究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周期

“三助一辅”岗位考核工作在每学期末进行。

二、考核流程

每个学期末,受聘研究生向研究生辅导员提交本学期的“三助一辅”工作考核表(见附件);辅导员将考核表转至设岗教师处,由设岗教师具体负责受聘研究生的考核工作。

三、考核依据、结果等级和岗位津贴

按照工作量与工作质量相结合的原则,设岗教师要充分考虑课程学时学分、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工作饱和度、工作完成质量、学生评价等方面因素,对受聘研究生进行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级别。

考核结果为优秀,对应岗位津贴为600元;考核结果为良好,对应岗位津贴为500元;考核结果为合格,对应岗位津贴为400元;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无岗位津贴,且不能申请下一学期“三助一辅”岗位。

四、岗位津贴的发放

对于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考核结束后,研究院将考核结果和对应岗位津贴上报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审核无误后一次性发放。

助研岗位聘用教师可以参照此标准确定岗位津贴并自行发放。

五、其他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实施,其他未尽事宜由财经研究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财经研究院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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