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管理服务 > 规章制度 > 正文

财经研究院网站稿件审核及报送流程规范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5日   浏览次数:[]

一、管理审批

(一)研究院官方网站、官方新媒体平台(以下简称网站平台)建设由研究院领导班子统一领导,由分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和研究院网络管理员共同抓好组织实施。

(二)研究院网站平台内容发布按照归口审核制度进行管理,确保管理规范有序、安全健康。

(三)研究院网站平台的建设和管理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 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宣传工作的副职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稿件归口领导为稿件内容主要负责人,网站平台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网站平台所发布的新闻和各类信息逐级审核、归口批准,各负责人各司其职切实把好所发布信息的政治关、思想关、内容关。

二、内容发布

(一)研究院网站平台内容发布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形象。

(二)研究院网站平台内容必须遵守国家网信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用户帐户名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不得发布虚假、低俗、涉密、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等信息。

(三)在涉及研究院重大事项或突发事件危机应对时,其他媒体应经研究院审核同意后,按官方发布的信息进行转发,严禁私自发布相关信息。

(四)研究院建立研究院网站平台内容发布审查制度。平台内容发布严格执行“先审后发”“重发重审”制度,新闻稿件由分管所属领域的领导对所发布内容的真实性、正确性、导向性进行严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方可按程序发布。

(五)建立新闻稿件审核台账。研究院网络管理员对每篇新闻稿件都建立台账,台账包含新闻稿件的基本信息及分管领导审核通过的微信截图。台账由专门的档案盒保存,以备检查。

三、新闻稿件上报

新闻稿件由研究院领导根据活动的实质内容以及其影响力判断是否报送学校新闻。如需报送的,经研究院领导审核通过后,由网络管理员发至学校有关部门。

四、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本规范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财经研究院

2022年4月22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