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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研究院物品管理办法(修订稿)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1日   浏览次数:[]

为加强研究院的公共物品管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 本办法中的物品指由学校下拨资金购买的用于办公及教学科研工作的可流动的实物,包含固定资产。

  2. 物品采购与管理小组

    研究院成立物品采购与管理小组,包括组长、物品管理员。组长由主管物品采购与管理工作的副职领导担任,物品管理员由办公室主任担任。采购小组组长的职责主要是对研究院的物品采购与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审批和检查;物品管理员的职责是汇总和填写物品需求采购清单,进行物品的询价采购、登记入库、发放管理、统计盘点等。

  3. 物品采购决定流程

  4. 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决定流程

    日常办公用品包括满足研究院日常办公需要和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的办公用品,例如打印纸、签字笔、硒鼓、优盘、矿泉水等。这类物品需列入本年度财务预算采购范围,并经院务会审议通过,然后可以分批次进行采购。

  5. 非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决定流程

    非日常办公用品指的是没有列入财务预算采购范围,但是由于特殊原因需要采购的办公用品。这类物品的采购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经院务会审议通过,方可进行采购。

    三、物品采购流程

    1.填写物品需求采购清单

    由物品管理员参照财务预算,并根据研究院教学科研及办公需要,填写物品需求采购清单,提交分管领导审批。采购清单中如有一项物品的采购预算总价在5000元(含)以上的由分管领导审批后,还需要院长审批。

    固定资产的采购也需要填写物品需求采购清单,其采购流程主要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以及《财经研究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财经研究院自行采购办法》进行。

    2.物品采购及验收入库

    物品管理员按照审批后的物品需求采购清单,择优选取供应商进行采购,所采购物品到货并清点无误之后,填写物品入库验收单,对所采购物品的名称、品牌型号、数量进行登记验收入库。

    四、物品的管理

    1.物品的登记

    物品管理员应建立物品台账,对验收入库的物品进行登记。

    2.物品的发放

    物品管理员负责制作物品发放登记表,对物品进行发放。对所发放物品的名称、品牌型号、数量要进行登记,由领用人和发放人分别签字,特殊情况下领用人签字可以由发放人代签。

    3.物品的盘点

    物品管理员应制作物品盘点登记表,于每个月月末进行一次物品盘点,做到物品实物与账目相符。

    财经研究院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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