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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研究院研究生班主任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0日   浏览次数:[]

根据财经研究院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需要,结合目前我院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研究生班主任的任职条件

(1)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思想觉悟,作风正派,严以律己,为人师表。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责任心强,有爱心,善于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生提升科研学术能力。

(3)身体健康,认真执行学校和研究院的各项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研究生班主任的设置和考核

(1)每个研究生专业配备班主任一名,原则上一名班主任同时兼任一个学科专业所有年级的班主任工作。

(2)研究生班主任于每学年年初进行聘任,聘期一年。

(3)聘期结束后,研究生班主任填写聘期考核表,由党政联席会议对研究生班主任的任职情况进行评议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留存和备案。

三、研究生班主任工作职责

(1)带领学生提升学术和科研能力,原则上每两周须组织一次学生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热点专题讲座、前沿文献领读、经典文献领读及研究方法讲授等,且每学期组织的研究方法讲座不少于2次。

(2)协助研究院做好研究生培养和学位等工作,如协助组织研究生招生、论文开题论证会、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

(3)配合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导师做好研究生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其他研究院交派的任务。

、其他

(1)本规定未尽事宜由财经研究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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