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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研究院会议室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3日   浏览次数:[]

为加强学院会议室管理,确保学院会议室的规范有效使用,根据《中央财经大学会议室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具体条款如下:

1.学院会议室是学院专门用于召开会议、组织活动和接待客人的场所,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本管理办法所指的会议室包括财经研究院第一会议室(图配楼314室)、第二会议室(图配楼209室)。

2.学院会议室由学院办公室和教学科研办公室共同管理。学院相关部门或教师借用会议室需提前一周向有关科室负责人提交会议室使用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说明使用事由、使用人员和人数、使用时间、联络人、联系电话。因学院正常教学、科研、党政工作需要使用会议室的,与教学科研和学生活动有关的会议向教学科研办公室提出申请,与行政、党务等有关的会议向学院办公室提出申请。有院外专家、学者参与的各类活动使用会议室的,10人(含)以内,须分管院长审核,超过10人的须经院长审核,有涉外人员主讲的活动要提前一周报学校审批。本院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如需要借用学院会议室的,需经分管院长同意并填写使用申请表后方可借用,如与本院活动冲突,需优先保证本院使用。学院办公室每周五下午对下一周的会议室借用情况汇总后在院内公布。

3.学院相关部门或教师以及其他单位申请使用学院会议室,应严格遵守会议室使用管理要求,对会议室使用期间的安全负责,保证室内财产完好无损和清洁卫生工作,及时关闭空调、投影仪、电器、灯具和窗户。会议结束后,使用部门或教师应向相关办公室办理交接手续。对于不按规定要求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和教师,办公室有权提出整改意见。

4.部门会议与院级会议在使用会议室发生冲突时,须保证院级会议优先使用;部门之间会议按先后登记时间依次使用,如发生使用冲突,由学院相关科室协助部门申请学校其他会议室。

5.学院会议室钥匙由学院办公室和教学科研办公室统一保管,除节假日借用会议室等特殊情况,不得将钥匙交给借用会议室的部门或个人。学院会议室在放假(寒暑假及国家法定假日)期间原则上不开放,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的需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安排。

6.会议室的安全责任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学院办公室和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审批和监管,责任期为钥匙领取之后至下次会议室使用之前。会议室日常例行安全检查监督和假期管理使用由院办负责。

7.本规定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财经研究院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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