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中央财经大学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须知》的通知
研字﹝2017﹞7号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校发﹝2014]﹞22号)以及《中央财经大学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题库考试管理办法》(校发﹝2014﹞123号),现将《中央财经大学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须知》修订如下(见附件),请各相关学院将此须知在学院网站公示,使同等学力人员在申请校考/国考之前充分知晓此须知涉及事项,签名确认,并由所在学院签章后交于学位办公室。
附件:
中央财经大学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须知.doc
研究生院
2017年1月10日